2025年烟台市栖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5/6 10:03:45 被浏览:329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栖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栖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栖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栖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栖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dqixia.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1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6: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6日16:00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栖霞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栖霞市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栖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376109
监督电话: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5210043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sdqixia.gov.cn/art/2025/4/30/art_31313_2957220.html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栖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栖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栖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dqixia.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1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6: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8日11:00—5月16日16:00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栖霞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栖霞市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栖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376109
监督电话: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5210043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sdqixia.gov.cn/art/2025/4/30/art_31313_2957220.html
时间:2025/5/6 10:03:45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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